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是什么意思?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的意思就是将工程索赔的具体情形进行类型的划分并加以规定,工程索赔的种类具体如下:(1) 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前者是由于非 承包商方面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后者是因发生索赔事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费用损失的索赔。(2) 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有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前是可在合 同条款内找到索赔依据的,这类索赔争议少,监理工程师可全权理;后者是在合同条款内很难找到直接依据,但承包商可通过普通法律和己的经验 来实现。此项索赔由业主决定是否赔偿,监理工程师无权决定。述有一种叫 道义索赔,这种索赔是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在克服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损失并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后,向业主提出的优惠性质的索赔。(3) 按索赔处理方式分:有单项索赔和总索赔,前者是在一项索赔事件 发生后的有效期间内,立即进行的索赔;后者是承包商在竣工之前,综合各 项索赔的总索赔。二、提出索赔的依据有哪些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综上所述,工程项目在建设的时候会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换算成金钱就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一旦发生了违约或者工程上的问题进行赔偿时就将成为一个很大的纠纷,而受害的一方向对方索赔的时候通常也就出于几种原因而可以通过类型化加以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怎么写?
      为了生计和更好的生活,父母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创造。在外面的城市进行打拼。父母也想让子女进行完美的教育,所以许多父母都会在外面的城市让孩子进行......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副驾驶抽烟罚款吗
      副驾驶抽烟不罚款。副驾驶抽烟打电话不会扣分罚款,因为交通法规只规定了机动车驾驶员不得驾车吸烟、打手机,没有规定副驾驶要遵守这条规定,而且开车不能......


·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


·被通知参加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
      被通知参加诉讼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办?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
      子女出资购买房屋给父母居住房产继承是怎么样的1、如果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纠纷的解决方式具体如下: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2、调解发生劳......


·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
      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合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