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

一、贩毒向他人提供毒品怎么进行处罚?根据刑法第355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该法第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该条规定的特殊之处在于该条规定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第2项的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非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向他人提供毒品行为的构成包括四个方面:(一) 行为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二)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管制的毒品的行为。其次,必须是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即向他人非法提供的毒品数量少、次数少,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等,否则,以《刑法》规定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罪论处。(三) 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的人。如果是一般人员向他人提供毒品的,由于其必然是非法持有毒品而应以非法持有毒品行为定性。(四) 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他人吸食、注射毒品i而有意为其提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以供其吸食、注射。如果行为人以牟取利益为目的,应以贩卖毒品罪论处;或者是为了引诱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无偿提供毒品的,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毒品提供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医疗事故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我国无论是贩毒还是提供毒品都是属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对于该犯罪行为我国的处罚力度非常之大,并且对犯人的量刑以及判决都是非常严重的。去体贩毒会被判处何种量,需要根据其贩毒的实际数量来进,一般来说提供毒品的话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征收集体所......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
      工资与福利的不同是什么?工资就是薪酬,也就是劳动报酬。福利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


·私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私人土地使用权多少年?私人土地使用权70年,商住两用楼的用地一般为公建性质,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而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
      外观专利权被侵权要注意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


·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
      婚前协议书范本简单版婚前财产协议范本男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女方: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


·肇事逃逸碰擦法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碰擦法律责任认定是怎么样的?(一)同向刮蹭交通事故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


·一、青岛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
      一、青岛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是有差别的;劳动者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和劳动者的伤残等级......


·一方欠下赌债离婚后另一方承担吗
      一方欠下赌债离婚后另一方承担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


·房屋他项权证丢了怎么办?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办按揭贷款实现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对房产有抵押权。办银行按揭的时候,会用到一个他项权证,这个是很重要的权证,那......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检察院二次退侦后公安机关侦查时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