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上海市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规定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自诉案件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上述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3、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三、故意毁坏财物罪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管本地司法部门规定的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当我们的财物被他人损坏之后不能因为立案标准的问题就选择不报案。即使对方的所作所为没有构成犯罪,针对故意损坏财物的这种行为还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不构成犯罪也会面临行政处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确实对于其他人的一个财产的话,不能够随意的进行一个回声,否则的话需要为此而付出一个刑法当中的代价,这种代价主要是体现在有期徒刑的判处之上的,所以一定要谨慎小心,不能违法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备属于重要公共设施,作为公民,要对其爱护不得进行破坏。的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根据情况决......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认罪会不会判刑?
      一、刑事案件认罪会不会判刑?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


·非法集资法人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一、非法集资法人自首是否可以减轻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


·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仲裁吗?
      工伤保险待遇必须仲裁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


·商品质量投诉书怎么写
      商品质量投诉书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等。(2)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人的姓......


·起诉离婚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如果公民有起诉离婚的打算,除了要知道自己去哪里提起离婚诉讼外,同时还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不然就有可能导致法院不受理。那通常一方起诉离婚准......


·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导致追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醉驾追尾法院如何处理?追尾,一般负全责。关于酒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在当前房价持续走高的形势下,动辄几百万的房款给绝大多数的家庭带了很大的经济压力,而自住型商品房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


·子女能代替父亲诉讼离婚吗
      不可以代替父亲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如果是诉讼离......


·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可以吗?
      一、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可以吗?亲生父亲不给私生子抚养费是不可以的,任何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


·新入职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现代这个社会,每天都有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样的,每天都会有人找到适合自己的新的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刚刚进入职场工作的年轻人们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