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二、遗嘱生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并非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法定遗嘱的有效形式主要分为五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以及录音遗嘱。通过这些形式订立遗嘱的时候,除了要求满足上述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格外符合各种形式遗嘱下的要求,不然遗嘱订立出来也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比如其中,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一般要求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


·实习期间有工资吗 实习工资怎么算
      一、实习期间有工资吗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工作的同时,实习单位支付给实习生劳动报酬,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存在争......


·职工侵占公司财产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有的企业管理存在漏洞,财务制度不规范,这就容易导致职工侵占公司财产的事情发生。根据刑法立案标准,职工侵占公司财产达到五千元的即构成犯罪,公司......


·一、被人殴打右足第2趾远节趾骨骨折算轻伤吗?
      一、被人殴打右足第2趾远节趾骨骨折算轻伤吗?算不算轻伤必须要申请司法鉴定,要以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准,鉴定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轻伤。司法鉴定是指在......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卖活鸡营业执照去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按照开店类型注册,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怎么注册,然后准备着手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营范围的......


·如果光凭打架能解决问题吗?
      虽然我国的国民法律意识现在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打架斗殴这种事还是很常见,特别是街边的大排档这种人员密集,容易激发矛盾的公共场所,导火索可能......


·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起诉多久开庭?
      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起诉多久开庭?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起诉一般一个月这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庭审理。虽然在开庭审理的时间方面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的......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证的概念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政局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在民政局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