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姻法中离婚后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婚姻法中离婚后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可以,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2、除了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确定抚养费数额还要参考以下因素: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因为所有的人都会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的这个问题上太过斤斤计较的,而且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个人经济收入都非常的独立,凭借个人的能力完全可以很好的抚养了孩子。不过在不要抚养费的同时,当然也没有权利直接剥夺对方看望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情况,对其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灾
      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情况,对其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灾难。另一方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精神抚慰金就是赔偿项目之一。当然,各个地区的精......


·用童工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用童工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未成年人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的。未成年人因为在年纪上尚未成年,在我国诸多法律的规定当中,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雇用......


·挪用公款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挪用公款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挪用公款达八千元以上的就会满足入罪标准,挪用公款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


·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
      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一、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怎么办?多次开庭欠钱人不还钱获得法院准许还钱的法律文书之后,申请强制执行。开庭当天对方......


·怎样算虚开增值税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怎样算虚开增值税票?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怎样算虚开增值税票一般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比较容易计算,但当行为人既为自己虚开进......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有哪些?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有哪些?商标异议申请程序有哪些(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欠信用卡还不上投案可以吗?
      欠信用卡还不上投案可以吗?欠信用卡还不上是可以投案的,但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看是否存在诈骗的犯罪事实。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


·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因为一些事情和别人有矛盾,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出来这个事情,被诬陷致人轻伤怎么办?我们不能意......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一、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