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法律当中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的这些事件的话,通常规定的是有两名公证人来共同办理遗嘱公证,其中一名的话必须要在公证书上写一下自己的名字,因为特殊情况之下是有可能一名公证人员也能够办理,但是必须要有见证人签字。1、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不是必不可少的,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2、《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二、遗嘱公证的流程(一)申请。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需公证的文书;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受理。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公民、法人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在现实生活当中,遗嘱公证的这种状况还是比较多的,主要还是因为大家既然已经做出了这样的遗嘱,就希望他能够得到实现,这样的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加强效力的保障,但是遗嘱公证它是规定有鉴证人员的,必须要在上面签字盖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法规中的责令限期拆除,既是是行政处罚,又是行政强制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管理中一种纠错或法定强制行为。限期拆除在定......


·如何交发明专利年费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明专利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专利。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呢?我们怎么样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呢?很多人......


·一、没签劳动合同中介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没签劳动合同中介不给工资怎么办?中介不发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举报,告了也没有用可以申诉,让法院强制执行。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


·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公证遗嘱有哪些内容
      公证遗嘱需要多少钱?公证遗嘱有哪些内容我们发现有的人在订立了遗嘱之后,往往还会将遗嘱办理公证,当然如果本身就是公证遗嘱的话,此时进行公证是无可......


·一、网络诈骗二万一会逮捕吗?
      一、网络诈骗二万一会逮捕吗?是会逮捕的;网络诈骗通常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犯罪的主要行为、环节发生......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一、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是什么
      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合同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适用的是全部的合同。而实践中,针对一些具体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您知道导致其无效的情......


·行政诉讼法判决类型都?
      行政诉讼法判决类型都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判决类型都有哪些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


·犯罪既遂的四大类型是哪些
      犯罪既遂的四大类型是哪些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


·员工有错在先,公司可不办理离职手续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一、保险合同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保险合同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