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人的录像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人的录像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录像遗嘱并不属于继承法中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但是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录像遗嘱是参照录音遗嘱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因此,如果录像中的声音能完整地反映遗嘱内容,且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就可以认定为录音遗嘱。遗嘱人在录像时必须头脑清醒,具有表达能力,而且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同时,要请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作证,在录像中说明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以及当时的录制情况等事项。二、录像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按照你的诉说,你的爷爷的那份录音遗嘱不应该是无效的。三、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什么?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遗嘱人只有在不能进行自书遗嘱时,才会选择录像遗嘱或者是录音遗嘱,以及代书遗嘱等,所以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除了自书遗嘱之外的遗嘱形式都是需要遗嘱人立遗嘱时有法定继承人以外身份的行为人在场作为见证人的,还有就是遗嘱人是可以在遗嘱中指明遗嘱执行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
      土地使用权可以贷多少款,如何申请土地使用权贷款?当说到贷款的时候,更多的人可能想到的便是通过有形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然后向银行或者相关......


·消费价格欺诈怎么赔付?
      消费价格欺诈怎么赔付?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


·平常加班可以调休吗 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法》中对员工周末被安排加班有特殊的规定,此时虽然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但如果单位不想支付加班费的话,则可以在之后安排劳动者进行调休。......


·2023强奸未遂怎样处罚
      强奸未遂怎样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


·构成非法集资罪有没有死刑?
      许多明明知道是违法行为的非法集资犯仍然选择继续他们的犯罪活动,是因为他们认定了即使他们被国家机关抓获定罪也只可能是被剥夺自由而不可能是死刑,......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黑龙江省交通事故误工费标准是多少钱?“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导致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一般PCT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PCT申请流程PCT国际专利申请分别有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先申请国际阶段,再进入国家阶段,具体步骤如下:(1)国际阶段:1.提出申请。申请人......


·抗税罪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这在刑法意义上已经构成抗税罪,那么具体说来抗税罪......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死人按照法律规定也是享有名誉权的。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也就是说除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