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关部门会在两个轻伤案件判多久

一,有关部门会在两个轻伤案件判多久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二,能否判缓刑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三,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自己只要涉及故意伤害罪,问题的解决就需要积极的处理确定自己的环节解决不会有太多的冲突,毕竟自己已经触犯了有关法律自己的行为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如果自己在问题的解决上没有进行有效的准备,自己的事情处理就会比较棘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同属于违约的具体方式,但是他们之间却是有根本性的区别,那究竟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我们......


·无过错责任原则类型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类型是什么?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


·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判刑不用再审的意思?
      取保候审后是不是判刑不用再审的意思?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


·结婚后在哪交社会抚养费?
      现在社会上有部分家庭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所以有些家庭会生2-3个孩子,但是在之前我国有计划生育政策,如果超生的话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那么社会......


·一、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风险?
      一、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风险?(一)私了的事后纠纷较多交通事故私了将会出现很大的风险,这包括举证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而......


·监护人同意出行书怎么写?
      监护人同意出行书怎么写?监护人同意书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出......


·恶性斗殴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打架和斗殴这两个行为其实是存在区别的,或者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斗殴,这个行为的实施,行为人是多数的,应该在三人以上实施打架行为的,并且是预......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
      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吗?拘留所一个拘室能一个人单独关押的,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国家相关单位规定企业单位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在实践中,发包方与承......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


·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写好诉状,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