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否可以?刑事案件批捕后案件不转检察院是不可以,因为一个案件如果要想经过最终的法院的审理的话,那么前期的一个步骤的话,就是由检察机关来提起诉讼,因此刑事案件的话,是需要经过检察机关的,除非说有一些当事人自诉类型的案件。很显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二、检察院不批捕还会被起诉吗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才应依法逮捕。而最高司法机关对“有逮捕必要”具体化为六种情形,即: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自杀或逃跑的;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这些情形,则检察机关完全可以不批准逮捕。法律同时还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如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检察机关批捕的条件和其他情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为了防止逮捕的过量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可以逮捕。在当代社会形式类型的案件是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刑法当中的程序,这主要是规定在诉讼法当中的,比如说批准逮捕,而批准逮捕之后是将会送往到检察机关的,不管怎么样都有一个材料的移送过程的,毕竟他需要审查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如果婚内有出轨行为,则在财产分配上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但如果是女方出轨的话,毕竟女方的经济能力是偏低,法院在判决财产......


·一、处罚醉驾的标准是多少钱?
      一、处罚醉驾的标准是多少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


·一、现在结婚需要多少钱?
      一、现在结婚需要多少钱从2015年起,全国各地各省市区陆续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日是哪天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日是哪天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新立案标准是: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


·工伤认定到期怎么序
      工伤认定到期怎么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应当在工伤发生后一年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认定超过期......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期限是什么?期限应当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处理,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


·一方拒绝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说不愉快的离婚是一场战争,那么无疑抚养权的争夺和抚养费的确定是这场战争中举足轻重的战役,在这场战役的尾声,已经确定抚养费数额的情况下,要......


·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保证书和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从原则上来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否进行公证,属于当事人自......


·买受人能否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


·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
      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一、对于商标侵权公司可以注销吗?是可以进行注的,但仍需要进行赔偿;对于公司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