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过当打死人赔钱吗?
一、防御过当打死人赔钱吗?
打死人不仅需要赔钱,还需要判刑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打架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
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防御过当打死人也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应当由公安由机关根据实际的调查取证来作出认定,在具体的判罚情况上,还要区分故意伤害罪和过失伤害罪,两者的判罚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招摇撞骗的特性是什么?
招摇撞骗的特性是什么?一、招摇撞骗犯罪的特性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
医疗纠纷诉讼可以有哪些赔偿请求?一、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
·刑诉法103条适用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对刑事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法律,它对刑事案件的诉讼有着指导意义。我们知道,刑事案件中会有许多情形需要计算期间,而在刑诉法10......
·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都要进行妥善地、适当地处理,摩托车交通事故也是如此,毕竟在我国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那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才好?要是......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基于一定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其中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其中有名合同也是您日常生活中最常......
·企业在商帐追收的预防
企业在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一、科学定律可以授予专利权吗?不可以;科学发现,是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
·才工作就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才工作就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一、才工作就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才工作就车祸误工费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然后乘以误工的时间,具体的如下。1、提供......
·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
在工作中,如果在工作场合,因为工作而意外受伤的话,是可以得到工伤赔偿的。如果遇到鼻骨骨折这类工伤,鼻骨骨折工伤该赔多少钱?这个需要先根据实际......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