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为了统一和规范我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地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1、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2、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3、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并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时间进行保存。
  4、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使用统一制式表格,施工资料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由县级以上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记录整理专职人员应持证上岗。
  6、 工程资料目前原则上可采用纸质载体或光盘、缩微品载体汇集移交,并逐步过渡到全部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
  7、 建设工程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确保其完整、准确与安全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8、本规程未做规定的尚应按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河北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相信您就会很清楚的明白了,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说的很对,每一件小事都是要按照标准来。更不要提一个大的建筑工程了,一差分毫都是会误了大事的,万事一定要按着标准建设来完成。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
      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有哪些?只有当事人才可以成为申请诉讼时效中断主张权利的对象,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有哪些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2.遗......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
      离婚诉讼去哪级法院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


·个人合伙约定退伙不得分割财产吗?
      个人合伙约定退伙不得分割财产吗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协商不成,按出资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


·端午节工资如何计算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那么对于我们的上班族,端午节工资如何计算就成了您非常想知道的问题啦。不错,工资发放确确实实的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大计......


·违约损害赔偿包括期待利益吗
      合同法所设之规则除旨在鼓励交易外,更为重要之目的是矫正当事人间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利益失衡,违约损害赔偿原则就是其中一种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


·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一、故意毁坏财物间接故意怎么判刑?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刑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一、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一、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
      公司可以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