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一、超期羁押不批捕也不变更措施可以上诉吗?
  
  在超过了羁押期限的时间后还挤压嫌疑人,嫌疑人可以上诉。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超羁押变强制措施情形: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对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予以逮捕。
  
  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的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告人,而未予逮捕的,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应当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
  
  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案件发生后,对当事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也是有具体规定的,一般不能超过三十七天,如果超过三十七天就算是超过了羁押期限,超过期限后没有对嫌疑人采取一定的措施可能是因为案件还没有查明,因此不能说嫌疑人一定是罪犯,因此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影视剧中我们可能会经常见到群众通过暴力手段袭击执法警察,通常电视剧中管这种行为叫犯罪,罪名叫袭警罪。但是中国刑法上是没有袭警罪的规定的,如......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前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前协议是否有效一、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而形成夫妻关系,所谓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


·缓刑期满后如何处理,如何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要是犯罪分子被判缓刑的话,那一般会同时做出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而确定考验期要根据实际判刑的情况确定。现实中,要是在缓刑期满后就需要对犯罪分子做......


·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在交警部门接手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作出了相应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能会问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处理。但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了交警不可以进......


·检察院批捕并退回侦查的情况有哪些?
      在各类诉讼案件当中,鉴于案情的复杂性,一般情况下都需要对案件现场以及事发地点以及当事人和嫌疑人双方进行侦查。但在一些特殊的案件当中,由于案件......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
      监护人责任的诉讼主体的确定是谁当被监护人遭受他人侵害的时候,受害的被监护人作为原告,这在学界和实务界中并无争议;然而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故......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包括哪些?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行为所谓侮辱,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暴力等手段贬损他人人格,从而损害他人名......


·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厂里摔倒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厂里摔倒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
      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一、小股东入股认购书模板怎么写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


·夫妻如何办理起诉离婚手续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一样,这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而实践中,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是必须要按照规定手续办理才行。那其中夫妻该如何办......


·销售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是由提成款和基本工资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
      销售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是由提成款和基本工资组成的,其中提成款占了很大一部分。但现实中总会有单位会克扣员工的提成款。那么单位可以克扣员工提成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