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快30天了检察院批捕了没?

一、快30天了检察院批捕了没?在我国,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1、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3、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二、检察院批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是否得到批捕的因素非常多,但是如果在37天之内,公安机关没有获得相关的批捕申请的话,或者是没有提交批,不申请的话,那么犯罪嫌疑人就会被无罪释放。如果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相关批捕申请的话,一般来说在七天之内就会得到相关回复,是否进行批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怎么判?有些年轻人认为只要双方相爱,就没有什么迈不过去的坎,但随着生活的洗礼,柴米油盐的压力,很多年轻人当初的激情也被磨......


·对公安机关立案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立案有异议怎么办对公安机关立案有异议或者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


·故意伤人轻伤怎么处理?打人致人轻伤怎么办
      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又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和,没办法沟通解决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采取极端途径,暴......


·投标保证金借款的具体操作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借款的具体操作有哪些一、解决办法:以业务员借款->还款或报销的方法来处理。二、详细思路:1、把该保证金挂到某业务员的借款上,在......


·闯黄灯出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闯黄灯出事故责任认定是怎么规定的既然我国道路上设置的有红灯,黄灯和绿灯,那这三种灯在设置的时候都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有些情况下很多人往往忽视了......


·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诉讼时效中止的意思是指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酒驾和醉驾扣分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


·一、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什么?违法辞退双倍赔偿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矿产资源压覆纠纷中证据的认定
      一是矿业权行政审批登记有关资料www.da64.net。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文件,矿业权价款(出......


·婚后房产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
      婚后房产通常都是指在结婚之后购买的房产,但此时具体是由哪一方购买的,而又登记在了谁的名下,就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协商了。在不同情况下的房产,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