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诬告陷害罪判几年?

刑事诬告陷害罪判几年构成诬告陷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二、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二者都是针对特定对象,采用捏造事实的手段实施的。不同之处在于:(1)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2)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3)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4)追究方式不同。诬告陷害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只有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影响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是公诉案件外,一般均为自诉案件。诽谤陷害罪不属于我国一个独立的罪名,这在刑法中是不存在的,但是却可以拆分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结合《刑法》的量刑规定,对诽谤罪的处罚与对诬告陷害罪的处罚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对于诬告陷害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对行为人处3-10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从这点上来看,我国对诬告陷害罪的处罚要比对诽谤罪的处罚要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手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到现在为止,中国买车的人数是越来越多,同样的,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去驾校考取驾照。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新手开着新车上路了。但对于新手来说,由于开......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的区别是什么?假象防卫是主观上没有防卫认识,客观上有防卫结果,是行为人主客观没有一致。防卫不适时是防卫不是在现实、紧迫、......


·苏州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讲解事故赔偿标准
      随着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在私家车不断增多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在频繁不断的上升。那么居住在苏州的您对苏州交通事故的赔偿了......


·一、湖州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湖州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征收土地的话,政府都会给相应的老百姓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包括经济方面的补偿。当然在征收土地之前......


·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一、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一、专利权非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专利权是通过法律保护专有权益,非专利权是通过保密保护专有权益。2、非专利技术又称......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


·老人死后财产怎么处理?
      老人死后财产怎么处理?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


·交强险住院赔偿最多多少?
      随着机动车的普及,交通事故难以避免,一旦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人和受害人极有可能会住院治疗,因此产生的住院费用,有一部分是由车主投保的交强险......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一、财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办理。2、根据申请要求,用......


·大股东滥用股权不分红,小股东可请求法院强制分红
      在公司存在可分配利润,满足进行盈余分配的条件下,在大股东滥用多数表决权不通过股东会分红决议,并存在变相分配利润、隐瞒或转移公司利润时,损害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