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区分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

一、如何区分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单位负责人既可能代表单位行贿,也可能为实现个人目的而以单位名义行贿。界定要点:(1)目的不同。自然人行贿是为了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单位行贿则是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2)利益归属不同。因行贿取得的违纪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是自然人行贿;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行贿。(3)实施的主体不同。单位行贿的主体是单位,而自然人行贿的主体是自然人。虽然单位行贿也是通过具体自然人实施的,但这是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实施的。(4)给付财物时名义及程序不同。单位行贿一般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实施,而自然人行贿则是由个人决定,以个人的名义实施。二、最新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个人行贿罪的立案标准为三万元。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对于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在分别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往往是分别以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来论处。这与一些集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为一体的情况不同,将自然人行贿与单位行贿分开为两个不同的罪名,分别给予犯罪主体不同的处罚。因而,我们尤其要注意,在单位行贿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行贿罪,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法院起诉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


·银行发行公司债券是指什么?
      银行发行公司债券是指什么?一、银行发行公司债券是指什么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
      刑侦阶段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就一定有罪吗?不一定有罪;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所谓“应当指定”,就是法院必......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是我们经常能听到的两项侵占财产类犯罪的表现形式,两者都有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手机、吸纳资金的特征。据此,许多人认为......


·意外骨折新农合报销么
      可以报销,因意外骨折住院的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签字盖章,意外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


·复印机租赁的好处有哪些
      复印机租赁的好处有哪些一个公司一定会有台复印机,复印机可是必不可少的办公物品。在复印机上的花费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会有些多的了。那么怎么样才能节......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
      工商行政处罚多长时间作出?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商部门对违法案件,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简易程序是当场作出。根据......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是什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是什么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


·该怎么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方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方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