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

刚买的房子不想要了可以申请解除买卖合同吗?一般是不可以的,无故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法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发现房屋主体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可以拒收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房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有关机构核验后属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可申请出卖方赔偿损失。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同约定一般在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会约定存在房屋面积误差如何处理,按照《解释》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3、逾期交房现在大多数的新房都是以期房的形式出售的,期房的房屋交付时间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按照《解释》第十五条,如果出卖方延期交房,购房者已经明确通知催促后三个月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4、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都会比较关注该房屋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无法正常按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在购房过程中时有发生,如非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也非出卖方原因的话,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出卖方需返还购房者已付房款。5、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指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整体环境等。开发商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如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就像是开发商不能因为房子涨价了,就单方面的跟买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道理是一样的,签了合同不是自己不想要了,开发商就得去配合当事人解除合同,如果可以这么随意的话,就没必要去签合同了,除非自己甘愿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超过60岁存在劳动关系吗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通过社会劳动获得收入的人。劳......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移交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关于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


·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
      现在生活中,创业已经成为了一股热潮,创新创业蔚然成风,许多的新公司新机构相继成立。那么,法律上对于新公司法认缴制承担是怎样规定的?涉及到哪些方......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几类2023
      行政强制执行有哪几类2023一、行政强制执行有哪几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哪些内容?
      现实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从法律的层面来讲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有可能会触犯到我国刑法中有关渎职罪的内......


·如果汽车走划痕险要钱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车辆了,那么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就难免发生意外,所以我们也都会给车辆购买......


·一、宁波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宁波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


·一、婴儿状告父亲要抚养费是否可行?
      一、婴儿状告父亲要抚养费是否可行?婴儿状告父亲要抚养费是完全可行且受到法律的保障的,但是因为孩子小,可以由母亲或者抚养人代理。《婚姻法......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