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怎样进行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怎样进行公证?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直接携带好好本人的一些身份方面的证件以及当事人的遗嘱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公证申请,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二、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作用?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3、遗嘱书。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我们国家对于申请公证遗嘱的话,完全是可以的,这样的一种公证遗嘱在办理的时候需要当事人自己提供一些证明,这样的一种证明当中就包括有,基本的一些身份证件方面的证明材料,还有就是遗嘱本身,而且这个遗嘱必须要真实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否有效?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否有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公证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明确了股权代持协议的合法地位,但并未明确实际投资人的合法......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留置权
      留置权指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物的条件:须债权人占有债务......


·老人的遗嘱成立有什么条件
      遗嘱成立的必备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一、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刑事诉讼委托辩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委托辩护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自行辩护贯穿于的始终,即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
      婚后父母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算工资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算工资?疫情期间被无故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