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一、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没有增加相关权限,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有以下几种:
  
  1、使用土地
  
  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范围。
  
  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实现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须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亦受占有之保护,并依此享有物上请求权。
  
  2、处分土地使用权
  
  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为有效。这里须特别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所受的限制有所不同。
  
  3、获取土地收益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凡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自己占有使用土地,而且还可以通过开发、利用、经营活动获取收益。由于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极易形成垄断价格,因此,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土地产权人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所取得的收益,便加以多种限制。
  
  二、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国家土地使用证使用期满的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对于土地适合权的相关问题,在我国现今已近比较普及并且成功了。具体的问题需要根据国家的既定政策来进行相关的判断。一般来说我国现今是不会允许该土地性质由住宅改为商用。具体什么时候进行相关更改需要国家的相关指示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照顾老人有继承权吗?
      不照顾老人有继承权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


·新婚姻法男提出离婚需要赔偿女方是否有规定
      您在影视剧当中可能见到过这样的情景,分手以后,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精神赔偿费等各种费用,其实理论上来说,这样做是不对的。即使夫妻双方结......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
      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一、征地公告超过2年才征收超过时效了吗?征地公告超过两年才征收是已经超过时效了的,根据法律规定,征地的......


·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做好事故处理的第一步,其中出现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也是有的,而此时也很容易产生争议。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一般该......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犯罪吗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不犯罪,但是违法。除金融单位以外的其他所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利息差,这种民间借贷就是违法的,......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此期间,有时候会因为一些法定原因或是权利人自身的原因,导致......


·在我国吸毒判多久?
      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不仅伤害到家人,而且给整个社会埋下了不安定因素,因此全世界对毒品犯罪的打击程度都是相当严厉的,以贩养吸等事件也屡见不鲜。对......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的时间要花多久?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的时间要花多久?当今社会,工程项目往往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的,如果某个公司对招标的工程有意愿并且自身符合招标的条件时......


·大连径点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只要是参加工作,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管是在国企,还是私企,员工都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目前,中央并没有对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和基数做出统一......


·37天逮捕后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才可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