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非婚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处理处理?

一、非婚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处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才由法律对其产生的财产纠纷进行调整。二、具体情况第一、非婚同居财产制。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中,除了双方明确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的部分外,其他部分是当事人以感情为基础,在共同生活期间经过双方共同劳动和共同努力而获得的或积累的财产,不能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具有共有财产的特点。与合法婚姻关系不同的是,双方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退休金、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应当首先认定为个人财产。只有在该财产不能分割或不能证明该财产为哪方所有时,才推定为共同所有。另外,在分割财产时,还应该依据公平原则,综合考虑同居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以及对“家庭”贡献的多少,对一方给予适当的照顾。或者一方为家庭及双方父母、子女尽了较多义务,但没有经济收或收入很少的,关系时,可以要求适当的经济补偿。第二、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扶养请求权。具有夫妻身份是享有相互扶养请求权的前提,非婚同居双方当事人之间也可以有条件地适用扶养请求权:(1)必须有扶养的必要。只有当非婚同居的当事人一方没有足够的能力维持生活,或者没有自己的子女对其提供赡养,或者不能靠自己的财产维持生活,而且不能从事工作或失业时,才有权请求非婚同居的另一方给予扶养;(2)被请求扶养一方确有扶养能力时此项请求权才得以成立;(3)扶养请求权的提出应有时效的规定。如在双方的同居关系解除后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而认定双方之间有类似于夫妻的关系明显不合适的,基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考虑,可以规定扶养请求权应从当事人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第三、非婚同居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继承权。根据传统的民法理论,继承权的产生是以一定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而非婚同居在很多情况下并不会在同居者之间产生身份关系。但是随着非婚同居现象的日渐增多,法律应当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继承权,如:在经过规定的年限(如五年),能够认定同居者间类推适用于夫妻身份之后,双方之间就可以取得一定的继承权。但是此时其继承权的顺序不应高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及父母。在其他情况下,从理论上说,双方无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也可以在一定的情况下取得继承权,如:同居一方死亡而未立下遗嘱的,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同居生存方,可以作为其继承人继承一部分遗产;同居一方死亡而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同居生存方享有继承其全部遗产的权利。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但在没有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只能算作同居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是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还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来进行处理,但必须可以证明财产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卡诈骗立案金额是怎样的
      21世纪,信用卡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人们消费时携带大量现金造成的安全隐患,还可以让那些暂时处于资金紧张的公民不用办理借贷手续就可以进......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
      交通事故要给护理费的情形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受害人......


·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怎么办?
      一般在刑事案件中,除了那种一审终审的案件外,在二审法院作出判决之后,那么这个判决其实就是终审判决了。我们知道要是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可......


·债务转移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债务转移注意事项有哪些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


·租赁合同分期付款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租赁合同分期付款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租赁合同分期付款诉讼时效规定是:(1)如果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的,应从分期付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在离婚十年以后已经完全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时......


·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判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三方面的内容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在对财产做出分割的时候,需要先区分一下哪些......


·因被隔离2023年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因被隔离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一、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单位无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绑架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绑架罪是财产犯罪吗?看到这个问题,估计很多人都有点儿疑惑,甚至不理解。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对财产犯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的,今天我们就带领您来深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