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盗窃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同条还规定,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二、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
  
  被公安机关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由于身体等原因不再适合由看守所等进行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者是其委托的律师就可以直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申请取保候审的必须要向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等提供保证金和保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


·一、 法院判离婚了在结婚算重婚罪吗?
      一、法院判离婚了在结婚算重婚罪吗?已经离婚后,再结婚不算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修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


·车子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车子事故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致人轻伤检察院批捕后会开除公职吗?
      一、致人轻伤检察院批捕后会开除公职吗?造成轻伤涉及到刑事责任,会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掌握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后,可以申请逮捕,经检察机......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在生活当中,借钱后都要写一张欠条,以此表明借钱的时间和约定还款的时间。那么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多长时间就会过期,下面我......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留置权什么时候会消灭?
      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留置权什么时候会消灭?一、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应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


·起诉离婚的地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不是随便找一个法院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而是需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但是很多夫妻并不知道那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所......


·一、那么司机醉驾要锁手铐吗?
      一、那么司机醉驾要锁手铐吗?若醉驾者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则在押解时必须要戴手铐,入庭后执行起来视具体案情的严重程度和现实危险性来定。如果入庭开......


·醉驾已经存在案底的
      醉驾已经存在案底的,能做的只能是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再犯,无法撤销。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


·婚后财产需要公证么?
      婚后财产需要公证么?一、婚后财产需要公证么?当不少人还在争论婚前财产公证是否会伤害夫妻感情的时候,已经有夫妻开始签订婚后夫妻财产协议,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