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
  
  一、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否允许?
  
  民事二审证人出庭作证是允许的,这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相关的诉讼类型的案件规定当中,明确的说明了是允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当然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就提出来,在这个过程当中首先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才能够出庭。
  
  二、依据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中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一审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证人证词,二审还应该继续对一审的证据进行审查,在二审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须经法院许可。申请只可能有两个法律后果,即许可或不许可。这意味着法院应当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对于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明显不具有出庭作证的可能性与必要性的,法院不予准许。比如,当事人申请已死亡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企图要求证人证明事实与本案明显无关等等。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及时通知证人,通知时限为开庭审理之前。
  
  原则上,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期限截止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作“一刀切”的规定,必然会在此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设一弹性规定。为此,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也就是说,法院的处理方式上可有三种选择。一是决定不准许证人出庭作证,主要适用于当事人申请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二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三是决定准许证人出庭作证并且延期审理,适用于当事人的申请有正当理由,但准许证人即刻出庭作证将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质证困难的情形。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相关的证据来说,它是对一个诉讼活动起到非常关键作用的,毕竟现在国家讲究的是事实和证据,所以请证人出庭作证的话,是有利于理清整个事情的真相的,这样的话也可以帮助法官来进行一个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卡诈骗罪金额利息需要纳入吗
      诈骗有很多种方式,比如说有网络诈骗,这是您比较熟悉的,还有虚假广告诈骗,还有信用卡诈骗。不管是哪一种诈骗,都会牵扯到责任的,信用卡诈骗罪可能......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
      辞职了直接走人扣工资?辞职了直接走人通常情况下是需要扣工资处理的,还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


·一、丧失继承权的法定原因?
      一、丧失继承权的法定原因有哪些(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但属于正当防卫的除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其行为必须是以剥夺被继承人之生命为目的,若......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偿还方式是怎样的?
      一个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会因为购房购车及大额消费欠下一些债务,比如银行贷款等。夫妻过不下去,准备离婚的,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和债务的关系。我国新婚......


·专利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专利纠纷的主要类型有哪些1.权属纠纷,包括专利权权属纠纷和专利申请权纠纷。主要有:是关于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关于谁是发明创造的......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欠债由股东偿还的条件是什么?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2、严重损......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刑事诉讼审判程序流程是什么?(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广州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价水平领先于全
      广州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房价水平领先于全国,为了有效满足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近期也......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
      农用拖拉机误工费有吗?只是车辆损害,人员没有伤亡的话,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车辆停运损失的费用;农用车辆被侵权造成停运损失的,不是误工费,......


·河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都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能自己调节五险一......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