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一、杭州余杭司法鉴定费用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因此,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二、司法鉴定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1、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5、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6、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7、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三、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四、司法鉴定费用如何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杭州余杭司法鉴定的费用会从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从取较小的值来进行收取,而且会按照标的额比例来进行分段收取,一般超过了100万元的部分都会按照0.8%的来进行收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如何确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如何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
·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
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一、变更监护权到哪个部门申请?变更监护权必须去法院,以诉讼的形式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确定下来根据《民......
·交强险收费的标准有哪些
交强险收费的标准有哪些内容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汽车来作为自己或家人出行的代步工具,在购买汽车之后,根据有关的规定,我们必......
·按揭购车流程具体是什么?
按揭购车流程具体是什么?1.引客户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4.......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能死刑吗
涉嫌构成拐卖儿童能死刑吗一、涉嫌拐卖儿童能死刑吗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包括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法执行部分基本内容一般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
·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什么?
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什么?规定监狱关押地区限制的目的是由于各地的司法自愿都是十分有限的,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最终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律中明确作出了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