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侵权公安介入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侵权公安介入的条件是什么(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商标侵权的量刑标准如果是个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的程度作为他们的主要处罚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并处罚金额。如果情节有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或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判处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该单位处于罚金,对这个主要的负责人和有关这个案件的直接人员,都要对每个人判处上面个人犯罪的标准。对于处罚的金额,按照情况有三个不一样的计算方式1、违法侵权的人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得的经济收入。2、被侵权人因为被侵权所受到的经济损失3、法律要求的赔偿金额三、商标权的价值取决于什么?1、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商标权一经取得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赋予商标权独占性,这种独占性使得商标权可以作为一个企业的形象代言。商标的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商标的价值是不断变化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商标也就越来越值钱。不同的商标在不同的消费群体中享有各自的盛誉,同样具有自已价值,这方面的价值更多的体现在使用价值上,不同的商标有各自针对的消费群体,反应的是消费者的不同需要。2、商品的声誉决定商标的价值。当商品的声誉达到一定的地位时,商标的独特性就体现的更加明显,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商标表示的是商品的质量,彰示的是商品的声誉;商品的声誉是不断累积的,商品声誉的顶峰则是一种文化。3、企业的综合实力决定商品声誉。商品的声誉来自生产它的企业,因此直接影响和最终决定商标价值的是企业的综合实力。最终承担商品质量责任的是企业,企业也是商标价值的最终受益者。综上所述,商标侵权公安介入的条件是当非法获利达到了三万元的,就会进行立案调查,商标局也会对该案件进行已送,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被害方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基本上构成了刑事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网络诈骗起刑点标准
      网络诈骗起刑点标准我们以前都经历过电话诈骗,短信诈骗。但是,现在由于网络全面广泛普及,加之现在公民信息泄露地太过严重,所以,现在的网络诈骗......


·人民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取保
      一、人民检察院已批捕怎么取保?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
      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规定自然人享有哪些权利?本站我们将为你介......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什么?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流程是: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


·和老婆离婚怎么赔偿,离婚赔偿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一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在实践中男方出现过错要多一些,那么和老婆离婚怎么赔偿?对于这个......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
      受害人或其他知情人员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二、交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三、交警对交通事故现......


·不授予专利的情况有哪几种
      不授予专利的情况有哪几种一、不授予专利的情况有那些(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作为高新技术行业的一种也得到了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网络作为高新技术行业的一种也得到了发展,由于我国关于网络犯罪的监督以及对网络犯罪的惩罚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可能涉及到网络生活......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的赔偿包括物质方面的赔偿与精神方面的赔偿,其中物质方面的赔偿计算起来相对比较容易,而精神方面的则就比较......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