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人员必须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通知书(盖单位公章);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领人医保卡复印件;
  
  6、单位制作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模板电子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所需缴纳医保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参保缴费事宜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3、失业保险金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者必须在失业前有缴纳失业保险,对于被辞退的劳动者,如果是单位在其无过错的情况下辞退的,除了在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之外,还可以要求单位对其进行赔偿,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对其发放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和后果有哪些(一)合同终止效力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市政工程是一个城市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工程,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和园林工程等。市政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的并购流程是怎样的一、并购的概念兼并和收购通常简称为并购,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它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它企业的经......


·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多少?
      在生活中,家家户户都会买车。而不可避免的,我们在驾驶车子时就会放生刮擦,尤其是自己车。那么人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疑问:自己车刮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
      一、工伤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有损失吗?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


·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


·自诉案件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自诉案件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一、自诉案件起诉的流程是什么?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


·一、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吗?
      一、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吗?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有车贷没还完理论上是可以贷款买房的。但是,有贷款没还完能不能贷款,关键还是要看贷款人的实......


·商业秘密保护是否有时间限制
      商业秘密保护是否有时间限制?商业秘密保护时间没有限制,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