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已去世遗嘱公证还能进行办理吗?

已去世遗嘱公证还能进行办理吗?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首先,如果遗嘱需要进行公证的话,是需要公民在生前并且有自身的民事行为能力,到公证处进行相关公证。如果公民已经去世的话,该遗嘱就自动成效产生法律效力,不需要进行公证。只是如果遗嘱进行公证的话,所代表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如果产生多份遗嘱的话,以公证的遗嘱为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叉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都会想到叉车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一种常见的交通事故的情形,处理的过程和一般的交通事故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但也有不同。那么,叉......


·校园暴力应负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校园暴力应负的刑事责任是什么?故意造成对方伤害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看伤害的程度,如果是轻微伤的,那么,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的,......


·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故意伤害的民事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因为打架而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是按照收费办法当中规定的事关财产案......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哪些公司?(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
      一、在我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用......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
      有限公司欠债股东还钱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股东如实履行出资义务的,并且没有抽逃出资行为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商标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协商解决。商标注册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就相关的商标事宜协商解决;(二......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的前提下,公民更加关注自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的前提下,公民更加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会遭遇微信诈骗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


·栆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栆菏高速菏泽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高速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从长远来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这些大型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常常需要征用到......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