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民们的担心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之前国家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一直延续到2028年。那么如果到了2028年,农民的土地真的会被政府收回吗?国家全力推行土地确权以及各种土地改革措施,其目的无非是让广大农民受益,同时支持促进农村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的土地还是属于农民,国家是不会收回的。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存在这样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农民不种地或者根本不会种地,而另一部分想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却发愁拿不到地。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自己不愿意种地,就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资产,虽然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流通性进一步加强,农民可以把土地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流通,但国家还没有放开土地的任意买卖,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社会维稳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斟酌。不管怎样,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农民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也会以农民的利益为重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而定,不同的使用类型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根据该土地的使用规划情况来进行处理,农民可以在规定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和相关经济开发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
      一、禁止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好处?禁止恶意抢注商标能够保障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最大尊重,也是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恶......


·很多人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
      很多人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之后就必须要进行工伤鉴定,而对于工伤鉴定很多人还是也非常多的不部分不了解,那么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首先工伤认定只......


·一、可以让子女放弃丈夫遗产继承权吗?
      一、可以让子女放弃丈夫遗产继承权吗?只要子女同意就可以让其放弃继承权;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
      买卖合同没有签字毁约要支付违约金吗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为合同没有签字是无效的。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


·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滥伐林木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


·武器装备肇事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武器装备肇事罪,是指违反武器装备使用规定,情节严重,因而发生责任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


·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
      一、继承农用土地使用权营业税要缴纳么?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


·一、饭店当服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饭店当服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怎么认定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
      既遂、未遂属于刑事犯罪的形态,是每一个犯罪都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然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法律规定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不过在进行处罚之前,需要......


·一、要求离婚返还分担抚养费可以吗?
      一、要求离婚返还分担抚养费可以吗?是可以的;有权请求在发现孩子非亲生的情况下是有权要求返还孩子的抚养费等。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私募基金违法案例所揭示的违法成因是什么
      私募基金违法案例所揭示的违法成因是什么一、私募基金违法典型案例据中国新闻网2014年11月4日报道,原某某市某银行工作人员卢某于2011年在深圳市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