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

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
  
  一、民事诉讼法二审回避可以申请吗
  
  可以。任何审判程序当事人都有权利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综上所述,对于二审中申请回避的情况都是针对和案件中、诉讼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避免对案件的审理造成影响,那么当事人有权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车辆被套牌违章怎么办?
      被套牌违章要及时向您的机动车注册所在地的交警部门举报备案,交警部门受理后会立即展开调查,确认车主的车辆是否真正被套牌,如果确认被套牌,将车号......


·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什么条件
      酌定不起诉的案子要满足哪些条件《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


·女人结婚条件有哪些,哪些条件不能结婚
      虽然我国对结婚登记做出了条件要求,但此时并没有区分女人要符合的条件和男人要满足的条件,在结婚条件方面做出的规定都是统一的,要是申请结婚登记的......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


·春节加班几倍工资?怎么算的?
      一、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了哪些
      在法定继承中,需要区分一下继承的顺序,此时有部分继承人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有一部分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那法律中规定的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


·一、身份证丢失办理银行卡 根据储蓄实名制的有关规定
      一、身份证丢失办理银行卡根据储蓄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如果您持有下述身份证件,是可以办理储蓄账户的:1、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居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


·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哪些?
      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哪些?发回重审撤销的原审判决的情形有: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
      日常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本身是在拆迁过程当中发放给公民的房子,所以很多公民本身都认为安置房的造价要低于自己原来住房的造价。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也......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有哪些?公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股东大会、监事会等组织。其中股东作为公司中的立法机关以及最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享有着很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