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与字号共同侵权的处罚是什么?

商标与字号共同侵权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1)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3) 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4) 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5) 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6)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根据情节处于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后,其商标侵权行为也就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工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告商标侵权怎么办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依法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最好结果。侵犯注册商标罪的量刑重在涉案数额,具体还需要根据案情做出判断。如果你不是真正的侵权,那么你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如你使用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你自己商标的宣传或者广告的资料,货物进出的发票等,都准备好。商标侵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商标侵权的处理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构成刑事责任的,可以按照行政手段来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另一种是构成了刑事责任的,不仅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还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判罚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
      离婚转移财产现金合法吗?不合法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
      履行劳动合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


·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是怎样的  一、人防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1、人防地下室临空墙、门框墙、密闭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


·离婚后该怎样申请增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一并对尚未成年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抚养费数额,那日后随着......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
      为什么我国房屋租赁有最长时限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购买城镇房屋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为了防止出现以租代买逃避纳税的现象发生,我国的《民法......


·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和联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是其法律调整功能的有限部分,实际上,受该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许多与知识产权无关www.nj64.com。二者的区别:......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人条件,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发展,温饱问题早就解决了,人们手中的闲钱越来越多,于是人们开始把眼光投向理财投......


·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发展,人们对于侵权行为比较关注,近几年无论是音乐还是书籍都开始注重版权,如果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进行使用获得利益就......


·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有时候,债务人不是真正的下落不明,而是债务人逃债所表现的方式之一。不管是否是真的下落不明,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才有效......


·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一、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三、符合签订的;四、义务兵服兵役期间。再次,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