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急辞工企业可以扣工资?

员工急辞工企业可以扣工资?员工急辞工企业不可以扣工资,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是违法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二、主动辞职能得到赔偿吗在现实生活中,鉴于员工主动辞职不能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无论何种原因都让劳动者打一份辞职报告或填写一份《辞职申请表》,并声称只是履行离职手续。而事实上是他们在给劳动者设置陷阱,因此劳动者切莫轻言辞职,以免上当受骗。劳动者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在一些公司存在着员工大量辞职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员工自身的发展,或者是公司的待遇存在着一些不妥的现象,而员工辞职的情况之下,对于用人单位这个方面的话,也不能够进行随意的扣扣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


·夫妻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的房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前的房产离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


·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
      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一、征地拆迁时要注意什么?首先注意征收公告,征收公告是征地拆迁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般分为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公告......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认定部门最迟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向相关人员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告知其认定的结果。不过,现......


·2018深圳工伤认定多久时间
      2018深圳工伤认定多久时间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


·如果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结算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一、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


·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的犯罪行为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不同的分类的,因为不同的犯罪行为,他可能侵犯到我们国家课题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诈骗罪,他侵犯的就是......


·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其实共同危险行为是属于一种共同侵权行为,在生活当中的案例相对少见,同时共同危险行为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比较复杂的。在进行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过程......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了工资怎么办现在很多公司会面临倒闭的问题,但是倒闭了之后最被动的就是员工了,员工可以拿到应得的工资么,这个问题我们网站的我们收集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