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回避的法律规定的对象有哪些?

行政回避的法律规定的对象有哪些?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规定“为当事人之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或与当事人有婚姻、婚约或收养关系者。”奥地利《行政程序法》将“配偶、血亲、姻亲之尊卑亲属、侄(甥),或其他更近之血亲或同等之姻亲”列为亲属。葡萄牙《行政程序法》规定了“其配偶、任一直系血亲或姻亲、二等亲内之旁系血亲或姻亲”为亲属。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系,实际与无异于与当事人的亲属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回避,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不公。3.在与本案有关的程序中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行政案件在调查程序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证人向调查人员提供了证言,或者以专家的身份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做出鉴定结论,他们提供的证据成为行政机关处理本案的证据之一。4.与当事人之间有监护关系的。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这种职责的承担者在法律上称为监护人。5.当事人为社团法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其成员之一的。现代社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的公民身份不影响其参加社团组织,如集邮协会、书法协会等,当这些社团组织成为案件一方当事人时,作为成员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与该社团之间的关系,失去了处理本案的资格。6.与当事人有公开敌意或者亲密友谊的。公开敌意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曾公开向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在当事人不在场的其他公开场合表示过对其的憎恨,或者极不友好的言语。7.其他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这是一个兜底说明。除上述情形外,如一方当事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有偏私的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丧失处理案件的资格。对于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如果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上述这些关系的,则显然是需要按照回避的原则来进行回避处理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的处罚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而造成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管辖原则是什么?
      外籍与中国人离婚俗称涉外离婚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需要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离婚案件之中,财产的分配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这点对于涉外离......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


·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一、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1,受贿属于公诉案件,行贿方可以向检察院、纪委举报。2,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行贿花费的发票,给予......


·企业名称有什么法律效力?
      企业名称有什么法律效力?一、企业名称有什么法律效力?1、排他效力。即同一行业的公司在一定范围内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名称。2、禁止盗用、冒......


·起诉抚养费是在男方老家起诉吗?
      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都到了女方手中,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协商不成的话,女方可以提出起诉,要求法院介入处......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收费规定是什么?子女以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的房屋,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伪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民事审判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活动是讲究程序性的活动,民事审判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将带来审判结果的不公。民事审判程序一般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


·新员工入职流程是什么?先入职后上班可以吗
      人们只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入职上班后才能取得钱财,才能独立养活自己甚至是去娱乐。很多人到了合适的年龄合适的时间就会去参与工作,独立生存。但......


·后期治疗费的赔偿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在人身受到伤害之后,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会慢慢的恢复,但是要想恢复到最初的状态,必然就需要再进行长期的治疗了。从这点上来看,就会涉及到后期......


·一、男方出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男方出抚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