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预期违约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预期违约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是因某种违约行为引发的,将在未来出现违约结果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法条,在履行期届满前给予债权人以权利救济。预期违约情形包括两种:即明示预期违约与默示预期违约。构成明示预期违约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违约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切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2、违约方做出的意思表示内容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违约方毁约没有正当理由。默示预期违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两点:1、违约方以自身行为,使对方预见其将在履行期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2、该种预见须有确切的证据。预期违约将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对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违约方承担预期违约责任。二、如何区别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的两种方式,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都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二者侵害的都是债权人的期待权,但二者又有区别,表现在:(一)违约构成不同。1、构成明示预期违约应具备:(1)违约方明确的肯定的向对方做出毁约的意思表示;(2)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不履行合同义务;(3)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4)毁约无正当理由。2、成默示预期违约应具备:(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没有能力履约,二是不准备履约;(2)一方的预见有确切的证据,至于判断的标准,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对方不能正常履行”(第2609条);(3)被要求提供履约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二)违约者的主观方面不同。明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一方能够履行而不愿履行,这种违约示明确肯定的,违约者的主观状态只能是故意。而默示预期违约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没有能力履行合同,即履行不能,这种情形往往是从一些客观事实推测到的,如一方出现资金困难,支付能力欠缺,负债过多难以清偿等;二是一方当事人客观上能够履行合同,但却不打算履行合同,如该当事人商业信用不佳,已将部分货物转卖出去等等,这种情形,往往是从当事人的某些行为推测导的。因此,默示预期违约中违约者对违约行为的发生主观上既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是出于过失。在合同一方当事人有预期违约的情况下,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就违约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对方作出赔偿,或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由违约的一方支付违约金。而要是当事人之前有交付定金的话,则此时适用定金罚则,守约的一方可以不退还定金或者要求违约的一方退还双倍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谁可以代行使用权利?中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如果没有相应的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等进行约束,就会造成慌乱,所以民法......


·关于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
      关于医疗纠纷的造成原因医疗纠纷的问题在当前是比较常见的,由于患者对医生抱有的要求过高和医生方面的没有耐性问题,出现差异后就容易导致医疗纠纷问......


·南京司法鉴定评估收费标准是什么?
      在诉讼过程中往往会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地方,司法鉴定依靠于机器与鉴定人员的专业性,必然是要收费的。那么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我们一定会很想知道对......


·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
      一.离婚时如何处理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


·土地使用年限新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新规定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权相关法律规定,不同土地类型使用年限是有所不同的,居住性质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长,而商用、娱乐用地的土地年限是......


·一、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法醉驾新规定是什么?最高法醉驾的新规定主要是: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


·商标续展证书补办如何进行?
      商标续展证书补办如何进行?商标续展证书补办要进行可以委托商标备案的代理机构来进行专业的办理,还有就是自己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注册人遗失变......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


·前夫一直骚扰能量刑吗
      前夫一直有骚扰的情况并不一定能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行为判断:1.如果骚扰的程度不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警察负责协调,或者采取训诫。2.......


·一、醉驾被判刑拘役怎么走程序?
      一、醉驾被判刑拘役怎么走程序?车主因为醉驾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


·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如何判断对方是专业的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一、看谈吐好的律师没有模板化的标准,但在业内已经取得一致认可的最低门槛是,负责任的专业律师一定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