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一、能否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吗?能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二、关于合同的内容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当代社会任何的劳动者和劳动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以一个书面的劳动合同成立为前提要件,而且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之前就需要进行签订,因为试用期也是属于劳动合同当中规定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
      没有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月嫂虐待出生6天的孩子会如何处罚
      月嫂虐待出生6天的孩子会如何处罚一、月嫂虐待出生6天的孩子会如何处罚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婴幼儿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公证员过失犯罪应该怎样处罚
      公证员过失犯罪应该怎样处罚一、公证员过失犯罪应该怎样处罚《公证法》第四十二条: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房产增值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增值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司法鉴定证明开具的法律依据
      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病不是自己说了算,需要通过严格的测试和司法鉴定来确定的。经过司法鉴定可以得出精神病的程度和种类。根据鉴定结果,司法鉴定机构也......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如何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指的是,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关于土地权利义务签订的协议。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合......


·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
      代写遗嘱流程是怎么样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程序是怎样的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况有哪些?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


·买卖合同到期自动解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事公办这是我们在社会中要有的一种基本的常识,很多人就败在了人情往来和面子上才忽略了去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比如在商品买卖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包括什么意思
      相信在生活当中很多人都有一个陋习就是,对那些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不会再去花费时间具体的研究。就像是我国有些普通民众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