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现如今法院案件审理中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对于法庭管辖权异议的运用渐渐增多,那么什么是管辖权异议,应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我们将在此为您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应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法院具有管辖权。第三人也不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应视为承认和接受了受诉法院的管辖,因而不发生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问题。如果是受诉法院依职权通知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另行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他人已开始的诉讼,是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他在诉讼中始终相辅助一方当事人,并以一方当事人的主张为转移。所以,他无权对受诉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2、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提出,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放弃了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以后不得再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把提出管辖辖权异议限制在案件进入实体审理之间,是为了避免管辖权异议成立而造成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避免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被不适当地中断迟延。
  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条件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的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了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后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当事人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后,即应按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四、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管辖权异议分为级别管辖异议与地域管辖异议,都是针对各级法院的。派出法庭只是基层法院的一个法庭,不是基层法院,不能对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果你认为这个法庭审理不合适,你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有专门规定。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不存在,提请管辖权异议多是被告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手法,但如果在提请管辖权异议时措辞不当,极易损害异议申请人的实体权利,最终导致败诉的法律后果,所以在提请管辖权异议时一定要谨慎措辞,最好是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
      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


·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问题常见的有哪些关于土建工程的质量问题,检验单位结合以往的经验,总结出了一些比较常见的问题,要求各建筑单位在日常的工作中一定要......


·未成年女生卖淫该如何处罚
      虽然我国在之前的《民法总则》中调整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但整体来看,在我国未成年人还是指没有满18周岁的那部分人。......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


·打架斗殴死人应该怎么处罚
      相互之间打架斗殴,可能下手就没有轻重,这个时候就有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如人员的死亡。既然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损害结果,那肯定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矛盾,特别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很大的分歧,有时候双方为了减少纠纷就会将房子直接过户到孩子的名......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
      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一、交通肇事逃逸多久不能考驾照?交通肇事逃逸有可能终身都不能考取驾驶证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对尚不构成犯罪的,......


·对于单位内部的一些商业秘密,作为单位的员工应该严格保守,但单
      对于单位内部的一些商业秘密,作为单位的员工应该严格保守,但单位为了避免商业秘密外泄,可能会与部分员工进行保密约定,签订书面的保密协议。那您知......


·离婚抚养权共同抚养可以吗?
      离婚抚养权共同抚养可以吗?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


·车辆被撞,有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车辆被撞,有误工费和交通费吗?车辆被撞无人受伤的话一般没有误工费,但可以索赔合理的交通费。如果被撞坏的车辆是营运性机动车,肇事人需要赔偿停运费......


·扒窃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扒窃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扒窃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3、多次盗窃的4、携带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