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能对外公开么?

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能对外公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处罚决定书》是文书,其记录的内容属于政府信息。按此,只需要告知处罚内容。至于举报人要复印文书则需按照档案查询复制程序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处罚决定书》是发给被处罚当事人的文书,没有抄送举报人的规定,所以,把这样的一份文书复印给举报人(不是处罚当事人),要书面征求第三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就不能给。二、行政处罚(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处罚的原则应当坚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原则认定上,必须依照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办理,处罚原则一般还涉及到税务涉案金额的大小,如果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加班加点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那么单位就应该严格按照这个时间来执行。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而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话,此时法律上面规定的加班加......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
      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一、要式合同成立生效条件是什么?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


·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争议金额(人民币)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比如,一房二卖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陷阱。那么,若是买房遭遇了一房二卖,购房者应该如......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
      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劳动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的终止往往是当事人双方在时无法预料的,是劳动合同效力是提前终结,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什么?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什么?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适用规定是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代位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贷款利率与借款人资质......


·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要是在自己需要大笔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将自己名下的房地产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但此时,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就是......


·在我国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
      一、什么叫重婚罪判多久?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


·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
      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一、员工骑车逆行算不算工伤?不算,根据现时工伤保险规定,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伤害都属于工伤范围内的,但因为个人......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