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什么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11、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2、过分迟延产权过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法定解除,一种是约定解除。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其实比较多,比如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了买方日后的正常居住使用的,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实习协议模板需要有哪些要素?实习协议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份好的有用的模版都会包含我们所需的有效的信息,只要按照我们实际情况稍作更改即可使用,十分方便。不同的模版包含的内容也是千差万别。所以,为了......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一、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要交违约金的,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法......


·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


·诉讼离婚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大量的夫妻会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必须要预交一定的诉讼费。那么诉讼离婚的收费情况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受到损失由谁承担?
      为了发展社会经济,不可避免的会从事经济行为,有些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些空挡,实施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他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通常受害主体是比较广......


·仲裁裁决中的终局裁决对谁的约束
      仲裁裁决中的终局裁决对谁的约束?1、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这体现了仲裁裁决,自愿把它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并约定裁决是终局的,具有法......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吗?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现在很多人在签订了协议之后,往往还会将协议办理公证,以加强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对于遗嘱来说,当事......


·试用期不签合同会交社保吗
      没签合同,单位是不会给你投保的,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定了才会。公司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


·酒驾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酒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同时也是我国法律中明令禁止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人不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喝了酒之后公然开车上路,其实这样的情......


·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时,经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装修损失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