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一、哪些属于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二、侵犯名誉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对名誉权的侵犯,其实也就是侵犯他人的人格权。作为被侵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与对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及时停止侵权行为、恢复自己的名誉,同时消除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安赔礼道歉,若造成了损失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当到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土地附着物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附条件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


·不打官司该怎么实现债权
      不打官司该怎么实现债权一、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要求有哪些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要求有哪些,应注意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能够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抗辩合同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


·关于新三板最新消息有什么?
      关于新三板最新消息有什么?自从新三板开始慢慢进入人们的视野,投资者就开始时刻关注国家对新三板的最新政策。对于投资者来说,国家政策变化会随时......


·个人能委托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在辅助司法机构办案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其是根据委托来开展鉴定活动的。当法院对证据认定比较模糊时,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根据鉴......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
      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吗?泄露公司机密并未造成损失的公司也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1、如果他是假失踪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什么是拆迁补偿的抗辩权?
      什么是拆迁补偿的抗辩权?拆迁补偿根据拆迁的性质不同,最终补偿也会不尽相同,国有土地拆迁以及集体土地拆迁,都有着相应的规章制度来限制制约,而且......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