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证人作证要有证据吗?

法律规定证人作证要有证据吗?收集证人证言的途径应遵循“询问证人”的程序。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它地点。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1)它只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阐述,而不是推测或分析意见;(2)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所以,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证词更客观;(3)证人证言是证人对感知或传闻情况的反映,所以,可能受到证人的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4)证人证言的来源和证明的问题范围十分广泛,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一种证据。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为出庭证人的证言宣读后经过当庭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法庭审理中,应由提请传唤证人的一方先向证人发问;发问完毕后,对方经审判长准许,也可以发问。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不得威胁证人;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对于发问的内容与本案无关或发问方式不当的,审判长应当制止。凡查证确属采用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指控犯罪的证据或定案的根据。三、证人证言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诉讼中证人的范围十分广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61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国法律规定作证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法律没有拒绝作证的规定。证人作证时,应告知他要如实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对证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庭审中询问证人,由审判长主持。《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可能作虚伪陈述,也可能由于感受、记忆、表达等方面的原因而使证言失实,因此对证人证言应认真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也规定,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四、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证人证言即可以使直接证据,又可以使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划分是看你的这个证据能证明什么,而不是看证据的载体是什么。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首先证人自己本身就是作为证据来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来起诉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的帮助。证人自己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且有明确的相关载体证明自己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相关的犯罪。并且是能够定案的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便辞职。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即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
      财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有多久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一、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1、国家法制的统一《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


·房产继承公证书多长时间
      继承权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齐全,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即领取公证书(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


·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
      在购买安置房的时候,国家做出了条件限制,此时首先要取得安置房的产权证,之后再过5年之后才允许上市交易。对于满足条件的安置房,在买卖的过程中,自......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维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如何维权?近年来,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不断发生,不少已诉讼到法院。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的案件也经常发生,那么土地承包......


·中国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中国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中国对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判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书格式现在社会高度发展,经济繁荣,许许多多有能力有理想的年轻人,凭自己的努力开起了公司。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是这个公司的法人代......


·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论什么罪?
      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论什么罪?绑架他人又故意杀人会被认定为是绑架罪或者是故意伤人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我们通常在购买车辆后
      我们通常在购买车辆后,会选择购买商业险,但是,如果醉驾商业险陪不赔?根据商业车辆保险的规定,醉驾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为,醉驾已经严重违反了......


·对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确认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不服,不能复议,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