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户口的区别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农村与城市户口的区别是什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所以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区别就是赔偿标准的不同。不过赔偿权利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经常居住地标准计算。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十七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由于其生活成本的差异,所以对于相关赔偿金的认定情况也是有区别的,但农村户口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下,如在城市生活居住几年后可以按照城市户口来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常识性的法律术语是我们容易弄混淆的。在遇到相关情况时,这些混淆很可能会影响我们维权。就比如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担保公司是非法集资有哪些特征?
      现在不少的担保公司以高利息来吸引更多的人进行投资,但是对于这种投资来说对于投资人来说的话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有可能相应的担保公司就会变成非......


·房产过户本人去不了怎么办理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应当是需要本人签字,亲自到场的,但如果确实有困难,可以先进行委托公证授权委托书后,由被授权人代为办理。依据《房屋登......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一、区别1.土地承包权其性质属民事权利能力;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属于民事权利,且属于物权,属于物权......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由于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常发生,所以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出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需要对受到伤害的人的伤情进行......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一、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类型有哪些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


·离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离婚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重婚的认定条件有哪些?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


·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福建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几种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