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中止审理情形都有哪些?
一、民事中止审理情形都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诉讼类型不同,那么对中止诉讼的情形规定也不一样。而在导致诉讼中止的情形消失了之后,就应当恢复诉讼,继续对案件作出审理才行。除此之外,在诉讼过程中,还有可能出现一些情况,导致诉讼直接终结。而在这方面,三大诉讼的要求也存在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检察院不批捕重新侦查期限
检察院不批捕重新侦查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检察院没有下达批捕申请。在侦查期间可以无限延长。具体的侦查情况依照案......
·一般来讲
一般来讲,醉驾找律师辩护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如果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请律师只可能是减轻处罚,并不会是无罪释放,如果相......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书写注意的问题有那些一、附带民事起诉状与刑事起诉状的区别附带民事起诉状虽然因使用者不同而有两种格式,但两种格式的诉状的用......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
·民事诉讼二审后还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二审后还能上诉吗民事法律关系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同样,民事纠纷发生的次数和频率也最多。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除了调解......
·财产被诉前保全有争议应该怎么办
财产被诉前保全有争议应该怎么办?财产被诉前保全有争议的话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关系是什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可以在不用的时候将其进行转让,具体方式包括赠与、交换......
·不能做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做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