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认定遗嘱真实性起诉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认定遗嘱真实性起诉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二、起诉流程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嘱真实性起诉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起诉书的书写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条款,并按照遗嘱的真实性要件的相关规定为进行对照说明,重点对遗嘱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况进行明确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一、从事建筑业误工费要求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


·“以拆违促拆迁”,合法的房屋被拆掉了怎么办?
      一、“以拆违促拆迁”,合法的房屋被拆掉了怎么办?  将合法的建筑当成违法建筑拆除的,是属于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补偿费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有哪些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一、征地补偿费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


·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卖淫嫖娼行为不仅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而且还涉嫌违法,在刑法里面,就有容留卖淫罪这个具体的罪名。在量刑上面,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具体的判......


·哪些情况可以让监护人处理未成年财产?
      哪些情况可以让监护人处理未成年财产?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也可以使用其财产支付因未成年人侵权而产生的赔偿费用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


·出资证明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出资证明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一、出资证明书范本出资证明书范本?编号:公司全称:公司住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股东:于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


·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后其实就是指劳动者转正之后,在这段期间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家庭暴力似乎也成了当今社会热门的话题,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法律也出台了不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我们有义务了......


·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2023
      一、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


·劳动合同约定项目结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约定项目结束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项目结束了,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
      《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一、《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有多久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