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有几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其实,对于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债务,那么夫妻就算解除了婚姻关系,也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的共同债务,但此约定对外也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是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欠债的,而此时也不能以夫妻在离婚时候的约定进行抗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关系确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现代社会,几乎每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在毕业之后都会第一时间去找工作,毕竟一份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在工作后需要和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


·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的行为现在已经非常的普遍,也并不像以前的时候用保守,但是如果经历了分手,那么分手了同居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
      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一、改编他人作品有著作权吗?1、改编他人作品也有可能会享有著作权,若是满足著作权的登记条件,那么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


·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点是什么时候?
      现在有不少的单位在人事聘用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有不少的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的时候并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少劳动者对此感到非常的不安,很多人对......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形包括什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原始注册资本增资可以吗?
      原始注册资本增资可以吗?一、原始注册资本增资可以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定,公司增资:公司为扩大经营规......


·道路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处理的
      道路交通人伤事故怎么处理的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初中生没有身份证怎么样买火车票
      初中生没有身份证怎么样买火车票学生证购票,有关部门规定初中生的身高在1.5m以上,年龄在16岁以下,可以直接使用学生证进行购票,还可以享受优惠价......


·离婚时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司法实践中,父母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对于协商无法确定的情形,需要在书写离婚诉状之后,抢夺孩子的抚养权。为了......


·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
      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一、夫妻之间借钱需不需要借据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
      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一、法人无偿提供土地合同是怎样的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