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没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能分割吗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由上述可知,一般情况下不离婚是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但有上述两种情形之一时,即使不离婚,也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1、婚前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2、指定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自然增值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
  
  4、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未登记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资金应认定为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受赠一方子女可以获得该债权转化物——不动产的所有权。
  
  5、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已登记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其子女一方的赠与。
  
  6、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无论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或结婚后,该不动产登记在出资父母一方子女的名下的,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一方父母单位房改房所有权
  
  如果登记于夫或妻一方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一方的赠与,该房改房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
  
  很多时候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通常都是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但在婚内如果有重大利益,同时又不会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是允许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要如何分割,允许夫妻先协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
      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一、子女继承父母房子需要交税吗?子女继承父母房子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需要交纳评估费用、过户登记费等的费用。具体......


·加工承揽留置权在加工合同中的体现
      加工承揽留置权在加工合同中的体现一、加工承揽合同留置权如何限制加工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有: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3.住房公积金......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


·仲裁公告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60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1、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
      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一、货车运货多少构成超载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认定标准,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


·可以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吗
      现代社会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劳动关系中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被所有人关心着。那么,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导致工伤,那么工伤对劳动关系是否有......


·危险驾驶罪缓刑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一些人在开车的时候造成意外事故,并因为事件的后果而被起诉犯了危险驾驶罪,而法院会根据被告人本身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案件的后果来进......


·一、交通事故中副驾有连带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中副驾有连带责任吗?1、交通事故中副驾不一定有连带责任,这是由于在交通事故中,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此部份通常是指驾......


·被行政拘留影响子女吗?
      被行政拘留影响子女吗?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