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合同签订前应注意事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购房者需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首先 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第二 ,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在合法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进行解除合同,而且在解除的时候就一定要按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但如果一方无帮的解除合同,那么就意味着违反合同的一方会承担起整个事件的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申请人要盖厂里公章吗?
      作为工厂车间的劳动者,面对复杂的机器设备,难免因偶尔的疏忽大意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职工事故发生后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比如有些人产生“工伤认定申......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结婚后迅速离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哪些?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包括哪些?一、概念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


·在试用期辞职是否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
      在试用期辞职是否能领失业金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不可以领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


·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案件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刑事抗诉案件庭审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产业项目。房地产业作为一个行业,应该有着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行业行为......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
      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应该如何行使?一、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1、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吗?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
      丈夫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在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问题,丈夫向他人借钱不还,债权人找到老婆单位那里要债,当你遇到......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
      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如何区分责任?医疗过错去哪找理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诊疗阶段常见的医方违规行为:(1)未详细询问病史及必要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