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什么?过失犯罪刑法法条的规定是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犯罪过失的种类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认识上)间的主观上考虑避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也没采取的措施;过于自信过失则考虑到可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用语上),一个是明知,一个是预见。三、过失的认定:1、认定疏忽大褐的过失应当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2、认定过于自信的过失:不能将合理的信赖认定为轻信能够避免;不能将遵循了行为规则的行为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犯罪是当事人主观上追求被害者身体受到伤残,但也有一些是过失所导致的,而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而没有注意交通规则所导致事故发生,在造成一些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下将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伤残鉴定异议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国各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工伤伤残鉴定结论书,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不过用人单位或者说员工本人依然可以对工伤伤......


·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
      一、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签订劳务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都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


·一、醉驾不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驾不吊销驾驶证吗??新的道路安全交通法针对酒后驾驶已经实施,关于醉驾吊销驾驶证这一问题,在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有明确规......


·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定的要求是什么样的?
      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定的要求是什么样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是认可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判定司法鉴定机构能力的重要手段,参加能力验证是司法鉴定机构实施质......


·虽然在以前也一直受到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
      虽然在以前也一直受到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但是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还是比较普遍的。肯定父母要悉心抚养着两个孩子长大成人的话,所付出的精力和代......


·车祸10级伤残能赔15万吗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一般十级伤残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同时还需要......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
      违约金是赔偿性还是惩罚性?1、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损害赔偿金则仅具有......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1、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


·构成醉驾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醉驾的条件是什么?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一般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理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理由是什么?1.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种:(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


·泰兴市信息公开的方法是什么
      信息公开本来就是要充分保证民众能够参与到行政管理的过程当中的,也就是自己所处城市的很多变化其实并不是单由行政机关就有权力去决定的,很多问题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