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标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诉讼标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根据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第一是只需要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 第二种是仅靠诉的声明并不能确定,还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二、诉讼请求、诉讼标的以及诉讼标的物的区别是什么?(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后,人民法院只能在依据诉讼请求中确定的诉讼标的的范围内进行审判,不得超过该诉讼范围,如果超过的,视为超过部分无效,并且付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的法官应当被处以相应的内部处罚,如警告、降职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债务分割吗
      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登记离婚后可以起诉诉讼的情形如下: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
      商标续展官费减半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的?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受理商标续展......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
      在社会生活中,很多朋友急于购置新房,这时,购买二手房就成为一个选择。而与此同时,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二手房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这些问题也会迎......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呢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呢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办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OR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


·间谍罪的犯罪主体都有哪些
      间谍罪的犯罪主体都有哪些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法人不能成为......


·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
      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一、多次偷外卖行为如何认定司法解释规定,一年以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
      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一、什么是医疗产品责任医疗产品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血液制品等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