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标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诉讼标的确定的依据是什么?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给付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包括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和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请求。诉讼标的的确定的标准是根据诉的声明和事实理由,因此相对应的诉讼标的识别标准的构成情况也有两种,第一是只需要依靠诉的声明就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 第二种是仅靠诉的声明并不能确定,还需要事实理由的辅助才能将诉讼标的识别开来的情况。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的攻击和防御都围绕着诉讼标的进行;其次,法院的判决是对诉讼标的的最终处理。最后,诉讼标的还是法院判定当事人是否重复起诉的根据。如果前诉的诉讼标的与后诉的诉讼标的相同,则当事人不得就该诉讼标的向法院再行起诉。二、诉讼请求、诉讼标的以及诉讼标的物的区别是什么?(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3)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后,人民法院只能在依据诉讼请求中确定的诉讼标的的范围内进行审判,不得超过该诉讼范围,如果超过的,视为超过部分无效,并且付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的法官应当被处以相应的内部处罚,如警告、降职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日常住宿要租房,做小买卖要租房,找办公场所也要租房。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很有必要。......


·结婚收的彩礼的归属怎么确定?
      结婚收的彩礼的归属怎么确定?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


·无证驾驶撞人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无证驾驶撞人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来交通事故频发,道路安全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热议问题,交通事故中有一类特殊的群体,就是无证......


·房产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
      房产土地使用证年限是多久?1、2017年国家土地使用权年限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


·因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外情无疑会破坏原本圆满的夫妻感情,对无过错的一方无疑会产生很大的伤害。而对于无过错方来说,如果因一方有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而此时能......


·当事人律师公证遗嘱有效吗?
      当事人律师公证遗嘱有效吗?当然有效,即使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遗嘱的效力要大于其他遗嘱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


·司法鉴定重新鉴定条件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诉讼活动当中有些时候是需要做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诉讼活动的结果至关重要。所以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极为重视,如果当事人......


·对于加班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加班赔偿工资怎么算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加付应付额度50%至100%......


·不发工资应该收集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


·消费者维权途径有哪些方式
      协商和解。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模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模式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的含义: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