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

一、二婚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现在再婚夫妻双方一般都有自己个人的婚前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因财产发生分歧,或者离婚时财产分割发生矛盾,故而再婚结婚登记前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协商,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预防万一。这种形式在城市比农村较多。如果离婚时婚前财产按照协议执行,减少了因分割财产的婚前财产的处理矛盾。婚后财产的分割,那不用说,按照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有证据能证明属婚前财产的,属于个人的财产。按照谁的财产归谁执行。不能证明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财产分割(对方承认属于婚前财产的除外)。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对于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前需要进行一定的公证。这样才能确定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财产之中不会和婚前财产进行混淆。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只要出示好公证的婚前财产资产,然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可。双方如果对财产分割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来进行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了孩子户口怎么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请看以下几点:(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指国际上为了解决按照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取得的专利、商标和......


·破产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什么
      破产必须达到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


·车祸致死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因为发生车祸而导致人员死亡的,这可以说是车祸中比较严重的的损害结果了,但此时也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判断行为人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甘肃高铁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甘肃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在各个地方都会不一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除了一般土地的征收还包括高铁上的收徒弟,......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一、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怎么判刑?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国有企业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
      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有效期多久?借条写了还款日没还的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到期以后的3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离婚协议公证后有效吗?
      现在,离婚算是生活中的一大常事,很多人都觉得离婚不是什么大事,不合适就离,但是也有人会因为一时脑热而做出冲动的决定。其实两个人走在一起不容易......


·司法拘留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
      司法拘留通知时间是什么时候?需要告知家属。司法拘留在24小时以内,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


·非职务发明专利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非职务发明专利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一、非职务发明专利代理人的职责有哪些?根据专利申请案的各个阶段,专利代理的职责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