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7、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8、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二、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1,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2,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3,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4,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有学者把两种责任最基本的区别归纳为两点:第一,受害人的过失能否成为两种责任的免事由;第二,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两者的免责事由。两方面的区别非常精辟的反映两者在具体适用过程的差别。当然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两种责任完全可以合并存在,相互补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就要求在发生侵权纠纷中,行为人积极主动的寻求证据来证明自己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要是无法证明这一点的话,则推定行为人是有过错的,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此时受害人并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由侵权人造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警前面查酒驾,弃车逃跑会如何处理
      交警前面查酒驾,弃车逃跑会如何处理1、交通管理部门设卡查处酒驾醉驾行为时,如果有车主弃车逃跑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拦截,检查逃跑者是否酒驾......


·出轨有了小孩儿能算重婚罪么?
      一、出轨有了小孩儿能算重婚罪么?出轨有了小孩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


·车主的交强险怎么赔偿伤残金?
      每辆车在出售之后就会被要求在交强险的保障下才能够进入现实道路上行驶,但这样就能在意外发生造成车辆损坏以及人员受伤的情况时能够让交强险及时出面......


·患有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
      患有什么病不能结婚2023一、患有什么病不能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科目有哪些?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科目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哪些一、购房过程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有哪些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


·民法典对无权代理的规定
      民法典对无权代理的规定众所周知,为了控制社会的秩序,我国设定了成千上万的法律来约束着各行各业,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遵循国家所制定的法律,随着网......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


·探望权的中止
      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的中止必须由当事人诉请人民法院加以确认。这是保证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婚姻法第38条第3款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1、请求中止......


·买新房各种税费有什么
      购买新房需要交以下税费:1、印花税:在交完首付款后需缴印花税,印花税按照总房价的0.5‰交纳。2、房屋产权登记费。3、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契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