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人立下的自建房遗嘱怎么公证?
公证的程序:遗嘱人自己向公证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以及遗嘱的原件,然后由公证机关审查核准,遗嘱有效以及证件材料真实后,出具遗嘱公证书,即完成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办理条件有哪些?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遗嘱公证时不能由遗嘱人以外的人进行申请的,否则公证机关不予受理,在遗嘱公证完成后,如果遗嘱人认为有必要修改遗嘱的,就应当以修改后的遗嘱为准,不论是原来经过公证或者是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效力都不能够与最后一份遗嘱的效力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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