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有权利吗?

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对遗留物品的处理有权利吗可以处理。房主可通过公告方式要求承租人拿走物品,逾期没有拿走的,房主可以在第三方的见证(录像、照片)下,清点承租人物品并妥善保管,然后将房屋再出租。可以考虑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承租人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首先,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押金是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的。因此,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其次,法律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因此,对于违约金应该如何计算,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具体约定,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可以参考下列方式:(一)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二)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屋供承租人使用,除必要的搬家费用外,出租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三、解除合同 返还租赁房屋物品吗?如果房屋内的东西是属于房东的,房客擅自搬离物品,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向公安报案。四、房屋租赁合同中,押金是否退还?综上所述,对于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出租人是有权利处理遗留物品的,对于逾期没有拿走的东西可以在清点以后进行保管再出租房屋,也可以到公证机关申请,对遗留物品清点封存,然后得到公证书。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单位专利权人
      单位专利权人,是指申请专利的权利人是单位,专利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单位所有,单位成为专利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已交养老保险是否能退?
      已交养老保险是否能退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60%缴费,最高按当地平均工资300%缴费。......


·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
      房产既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用品之一,可一旦有了纠纷,就有可能需要上诉和请律师的请求,那么商品房房产纠纷律师代理费用是多少?一般不同......


·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
      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一、工程违约金不超过总价的多少?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超过工程造价的20%,否则超出部分则是无效约定。违约金是指......


·注册游戏公司股东条件是什么?
      注册游戏公司股东条件是什么一、注册游戏公司股东条件是什么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犯重婚罪怎么处理?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的认定标准是: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


·法律顾问有哪些服务?
      法律顾问有哪些服务?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疑问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应对......


·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
      一、对方与第三者办酒席算是重婚证据吗?办酒席算是重婚罪的证据,因为办酒席一般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


·定罪量刑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定罪量刑的,而且只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会对此进行定罪,否则任何行为都不会构成犯......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
      抚养费新规付多少钱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
      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能看到国家向村上征收土地,这是国家因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相关的法律规定的程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