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害结果,是对社会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虽然也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还远未达到这样的程度。二、诽谤是否构成诽谤罪的界限区分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诽谤罪与治安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的界限。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比如,为毁损他人名誉而揭人隐私,越揭露得逼真,其侵权性质越为恶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如: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诽谤罪和侵犯名誉权的犯罪事实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两者的法律适用情况是显然不同的,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由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处理和认定的,应当严格依法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住建部去年明确出台文件,将一些城市列入租售同权试点城市,
      我国住建部去年明确出台文件,将一些城市列入租售同权试点城市,这里面就包括广州。在政策上面,广州也是最早制订租售同权政策的。当然,承租人的子女......


·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
      一、妨碍公务到批捕多久才能移送审查起诉?批捕后公安侦查期限大概还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


·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拥有车辆的家庭也越来越多,人们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高空坠物导致自己的爱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这时如何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为您......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总公司是原告可以吗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总公司是原告可以吗可以的,也可以起诉分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主体,但是只要有营业执照,就有诉讼主体的资格。直接以分公司......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
      什么是融资余额,上市公司融资余额减少是什么意思?说到融资的话,相信您还是比较的熟悉的,确实在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当中是经常会遇到需要进行融资的......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满足什么条件
      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要求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


·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


·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是多少?
      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是多少?经济纠纷立案的金额没有明确规定,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


·告老公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告老公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重婚需要的证据具体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


·怎么在外地起诉离婚手续?
      时代在不断的进步,科技持续不断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局限于地区。为了自身职业的发展,许多人选择外出工作。交通的便捷,距离不再是大问题。但近年......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
      一、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